公证服务暖人心,弥留之际化心结
2021-03-15 03:25:25

   二〇二一年三月的一天上午,一位面容憔悴的女士来到我处,称其丈夫孙某系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现身患绝症,不久于人世,已无力管理公司,想让妻子进入股东会决策公司事务。为此求助于公证处希望能提供法律方案,化解孙某弥留之际的心结。

  公证员当即到医院与孙某进行了当面交流,确认本人的诉求,又马不停蹄来到公司,详细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得知公司有行业准入标准,之后又分别与其他股东进行了沟通。公证员将情况向主任作了汇报,处里立即组织骨干公证员对案例进行研讨,最终为其量身设计出一套公证方案。主办公证员连夜起草好法律文件,第二天一早就赶到医院为孙某办理了相关公证事项。 

  在与公证员的交谈中,孙某提及名下还有不动产、银行存款、股票等其他资产想留给子女,但孩子尚在幼年,担心日后不善打理,而且也怕给孩子带来不思进取的不利影响。了解到孙某的担心和疑虑后,公证员又为其详细讲解了遗嘱、生前预嘱以及意定监护等法律制度,告知可以利用公证遗嘱进行财产安排并且指定遗嘱执行人,在其去世后负责清理遗产并协助办理遗产过户手续,还可以为子女指定监护人;利用生前预嘱指示在临终时要或者不要接受某些医疗手段;利用意定监护为自己事先选定监护人。最终,孙某也接受了公证员的建议,将自己的一应事务都作出了妥善周密的安排。

  当公证员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出医院时已是夜幕低垂,但脑海浮现出孙某枯槁的病容上因心结得以化解而流露出的欣慰神情,耳边回响孙某深有感触的话语“有了公证,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而后又加快了向前的步伐。